“本以为办这两个证至少要去窗口跑两次,填好多审核材料,没想到电脑上就能搞定,不到两天证件就快递到了公司,太方便了。”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某口腔医院的王女士捧着刚到手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高兴地说。
这就是静安区在全市率先推出的医用影像诊断“一件事”改革的成效——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在辐射安全监管领域打出“组合拳”,实现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一次申请,两证办结”,大大方便企业办事。
从“两证跑腿”到“一网通办”
据介绍,静安区目前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300多家,在中心城区 数量居于首位。近年来,部分使用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因不了解政策要求,在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未及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导致违法被处罚的情况较多。
“如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将面临最高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或者十万元罚款。”静安区生态环境局辐射固废科冯雷介绍说。“我们在与区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对接中发现,《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持证单位范围全面覆盖了《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单位。”
以此为突破口,从2022年开始,静安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卫生健康委本着服务企业的原则展开合作,依托区卫生健康委办事窗口,在向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企业发证时,随证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告知书,告知相关企业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履行的义务,防止出现因不知情而产生的违法情形。
经过前期工作的提炼总结,静安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继续深化合作,依托区“一网通办”平台,推出了医用影像诊断“一件事”。医疗机构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点击进入“一件事”专栏,根据要求提交材料,即可快速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两证的申领。原本医疗机构需要线下跑两次,共提交多达17份材料,而通过“一件事”办理,医疗机构无须跑到窗口办理,通过线上提交仅11份材料就能完成两证申领,还可“快递到家”。
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服务”
在静安区生态环境局,一份“帮办台账”见证着这几年静安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核发工作上的扎实脚印: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月在行政服务大厅化身“帮办员”,手把手指导企业填报材料,当场就办结取证的宠物医院办事人员连连称赞;审批专员在微信服务群内积极响应企业咨询,并提供线上线下“一对一”服务,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年度评估报告填报工作;针对辐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如何申报辐射年度评估报告”“如何做好辐射安全人员培训”等主题的培训……
“改革不是简单减材料,而是真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吴月表示,目前,静安区的核技术利用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办件量升幅依然较大,面对这一现状,区生态环境局主动跨前服务。
通过广泛了解、收集企业在申请办证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静安区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中详细列明了企业新办、重新申请、延续等七种情形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在实际办件时,当工作人员获知企业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求后,会马上向企业发放《材料清单》,区生态环境局充当好“店小二”的角色,安排专人与企业开展“一对一、手把手”全程办理指导,考虑到辐射安全许可工作专业性强,企业经办人员对办证流程不清楚,给企业办证带来不便的实际情况,区生态环境局领导主动深入企业,与科室人员一起现场办公,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办证的实际操作,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此外,静安区持续加快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核发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58件,平均审批时间仅为两天。这一事项“一网通办”累计获得企业62条五星好评,被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一网通办”好差评周报作为正面典型宣传。
从“各自为战”到“协同监管”
辐射安全监管,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的辐射监管工作中,围绕监管对象往往涉及多部门。”吴月表示,“为推动更高效、更全面的辐射监管体系,我们不断强化多部门联动,尝试为辐射监管提供新思路。”
在内,医废管理企业与辐射监管企业高度重合,静安区生态环境局为此设置专人负责这两项工作,打破部门内部壁垒,实现信息互通,有效避免了企业因信息不畅而“无证”开展辐射活动的情况,从源头减少了潜在风险。同时,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每年主动开展一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做到检查一个行业、完善一套规范、建立一套资料。
在外,静安区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多部门协同合作,与区卫生健康委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无证排查工作,工作人员深入各医疗机构,细致检查许可证办理情况。同时,针对医疗机构的辐射安全,联合多部门开展检查,全方位守护辐射安全。区生态环境局还与区应急局等多部门加强核安全应急工作,去年9月开展“沪应—2024”静安区综合应急演练,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辐射安全突发事件筑牢防线。
在日常监管中,区生态环境局继续发挥以辐射安全许可证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对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建立“一企一档”,严格把控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托许可证审批事项,加强对企业信息、台账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等方面的监管,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向执法大队移交问题线索,推进辐射安全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