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屏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国林介绍了“十四五”以来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及成效。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立足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对象范围广、工作任务重、责任压力大的实际,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系统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测能力、从严压实安全责任、持续优化服务保障,全省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态势向好,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稳定可控。
谋篇布局,构建联防联控大格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云南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出台工作规则与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联合多部门编制实施省级“十四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终期评估,为全省核安全工作划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
监测赋能,织密辐射环境安全网。构建国控、省控、州(市)控三级联动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布设监测点位329个,覆盖16个州(市)、六大水系、重点湖泊、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能够全面、客观反映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开展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服务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辐射类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2021年以来,仅省级累计办结辐射类政务服务事项1010项。编制环评审批手册、修订办事指南,高效保障中老500千伏联网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建成放射性废物(源)收贮管理系统,优化收贮流程,免费上门收贮废旧放射源389枚、放射性废物60余千克,为企业减流程、减跑动并减负近400万元;免费组织辐射安全考核2.6万人次,节约企业成本1560万元。
从严监管,守住安全风险底线。修订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和技术程序,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检查发证周期全覆盖。实施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开展放射源运输、工业探伤活动、电磁辐射设施、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专项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常备不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修订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组建应急分队并常态化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累计安排超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提升省、州(市)两级监测应急能力,12个州(市)成立辐射监测机构。
数字赋能,营造安全共治氛围。提升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完成30余轮核查,梳理问题8.4万条,上传报告1.7万份,数据质量全国领先。推进“云南省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智慧平台”建设,实现核与辐射安全数据资源的整合,推动构建风险感知、数据归集、评估科学、预警及时、处置有效的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智化体系,提升监管数智化水平。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公众辐射安全意识。
探索创新,激发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新动能。承担国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研究课题,提供云南监管经验。强化输变电建设项目事中事后规范化监管,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底线牢不可破,连续多年零辐射事故,重点源项安全受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电离辐射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电磁辐射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公众生活环境安全放心;监管效能与服务水平双提升,体系更完善、能力更过硬、服务更高效,有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袁国林表示,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这一工作主线,明确目标、夯实基础、抓住关键、强化支撑,切实增强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筑牢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坚固防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