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根据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监管实际情况和现实矛盾,聚焦“精准帮扶、提升能力、技术支撑”目标,持续强化对云南省各州(市)辐射监测机构的帮扶指导,截至2025年底,云南省已有临沧、昭通、昆明等8个州(市)获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独立开展辐射监测能力,省、州(市)两级同心合力,云南省核与辐射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一是助力辐射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万事开头难”,每个州(市)辐射监测机构在成立之初都面临职责职能定位、项目资金支持、仪器设备配置、质量体系建设等诸多问题。云南省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发挥技术优势,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在其职责设定、发展方向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悉心指导各单位做好项目申请,资金申报;根据各地经费保障和监测工作需求,提出仪器设备配置建议;帮助各单位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这些举措奠定各地监测能力建设根基。


二是深化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十四五”期间,云南省两次组织开展了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解决了全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云南省辐射监测机构宇宙射线响应及辐射剂量率测量比对、泛珠三角区域及西南地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云南省第三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辐射专项大比武等较高水平的技术交流和竞赛活动,充分发挥省级机构“传、帮、带”作用,激发全省监测人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
三是依托实战淬炼能力。“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搭建实战平台,根据各州(市)监测机构能力情况,邀请多家州(市)监测机构协同参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云南省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重大科研课题项目。在开展全省监督性监测工作时,邀请项目所在地州(市)监测机构一并参加现场监测工作。对各地组织实施的州(市)控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复核反馈、联合比对。指导并参与州(市)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了各地监测机构的实战能力。
截至2025年底,云南省临沧、昭通、曲靖、昆明、普洱、西双版纳、文山、玉溪8个州(市)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独立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的能力。这些州(市)能力的形成,不但较好地满足了所在区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需要,还初步形成了云南省1个省级、N个州(市)级监测机构组成的“1+N”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体系,也在全省范围内凝聚核与辐射监测合力,全省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极大加强。
下一步,云南省将认真谋划“十五五”全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持续调整优化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全省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和强化与各州(市)辐射监测机构的协作机制,锐意进取、凝心聚力、协同攻坚,为守牢美丽云南建设安全底线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