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9月26日《高放射性废物管理特别法》(SW)的实施,韩国政府将启动近50年来一直受困扰的高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库)建设,但该项目未来面临诸多挑战。
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8月17日透露,在9月26日《高放射性废弃物特别法》生效前,产业通商资源部公布了下级实施令具体内容,并筹备成立核心决策机构——高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委员会。今年3月国会全体会议通过、9月生效的该特别法规定,到2060年要建成高放射性废弃物的临时贮存设施和最终处置设施,并明确迁移目前在各核电站临时贮存的约2万吨乏核燃料的程序。
自上世纪70年代末韩国第一座核电站运行以来,政府就一直在讨论高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问题,但因候选厂址当地居民强烈反对,一直未能正式尝试。今年,随着各核电站临时储存设施接近饱和,朝野两党达成一致,制定了包含实施程序的特别法。特别法制定后,将以委员会为中心启动选址程序,经过约13年选址,到2060年分阶段建成临时储存设施和最终处置设施,并开始运送乏核燃料。
目前,具体细节正在完善。产业通商资源部发布下级执法条例立法公告,将支持和意见征集范围扩大到高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周围5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当地政府。支持规模将由即将成立的委员会最终确定,会考虑建设成本以及为庆州中低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提供的3000多亿韩元特别补贴。
然而,在该法案正式生效前,反对声音已出现。虽然5公里半径规定了相关设施当地居民有权获得支持和意见征集,但有人认为,高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的意见征询范围应扩大,因为新建或退役核电站的意见征集范围是30公里。韩国放射性废物学会会长、庆熙大学核工程系教授郑在学称,从技术上讲,放射性废物处置场5公里支持范围足够,但需充分协商。
另一个问题是,韩国核学会一些研究人员反对政府去年12月决定在太白市建造用于高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地下研究设施(URL)。他们认为,太白场址地质结构和复杂沉积岩层与韩国现有的花岗岩处置方法不相容,应找到更合适场址。参与项目的研究人员则反驳称,在韩国找到统一单一花岗岩结构不切实际,且研究设施阶段没必要。为提高最终处置设施运营能力,政府去年12月决定投资约6500亿韩元,在江原道太白市地下500米处建造地下研究设施,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目标2032年竣工。
政府计划在实施《高放射性废物管理特别法》时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并启动相关项目。一位政府官员表示,明年将制定第三次高放射性废物管理基本计划(每五年制定一次的法定计划),会充分考虑当前讨论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