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以下简称核三司)组织召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专题研讨会。核三司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听取了核安全中心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的汇报。该征求意见稿共收到33家单位反馈的138条意见建议。会议就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作了说明,并重点围绕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性质的界定、医用放射性同位素生产的定义,以及α核素的子体核素是否纳入场所等级核算等关键问题开展深入研讨。
会议强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作为规范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准,应充分考虑核技术利用项目特点,重点评价分析辐射环境影响;涉及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的内容,可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评价范围。
本次专题研讨为进一步修订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标准明确了方向、厘清了思路,取得了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