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宣布,内阁会议批准了《高放射性废物管理特别法》施行令和《关于组建“高放射性废物管理委员会”的施行令》。施行令明确了特别法授权事项,涵盖制定高放射性废物管理基本计划、勘测选定管理设施场址并支持建设区域,以及收集核电站场址储存设施周边社区意见并提供支持等内容。
韩国政府需为管理设施建设区域及其周边地区制定包含特别补贴的支持计划。周边地区指管辖管理设施场址边界5公里范围内陆地和岛屿的市、郡、区,若涉及两个及以上地方政府,特别补贴将依地区和人口等因素分配。补贴规模备受瞩目,此前《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地区扶持特别法》实施令规定特别补贴为3000亿韩元,考虑到高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预计此次补贴将超3000亿韩元。
支持项目也面临挑战。目前,低中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附近居民通过电费补贴、公共关系项目等多种项目获得援助。鉴于当地社区资源枯竭的担忧,高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可能新增针对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定制支持项目。此外,实施令还要求对乏核燃料提供支持,政府需制定在核电站厂区内建立乏核燃料贮存设施的支持计划,包括与核电站协商、确定资金和区域分配标准等。
当前,月城核电站是韩国唯一运营的干式贮存设施(MACSTORE),韩国水电原子能公司(KHNP)、庆州市和当地社区代表已于2022年同意提供1100亿韩元补贴。由于最终处置设施预计2060年才能运行,现有核电站暂时只能依赖厂区内贮存,预计古里和新邑(釜山和蔚山)、韩光(全罗南道)、韩汝(庆尚北道)和月城(庆尚北道)等核电站地区将继续讨论安装贮存设施和补贴规模。
同时,还制定了高放射性废物管理委员会的新执行条例。该委员会由总理领导成立,明确了组织架构、职责和人员配置,由九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主席和一名常任委员,目前正在遴选成员。
产业通商资源部官员表示,海外方面,芬兰计划2026年启用全球首个高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瑞典和法国已选定场址并开展后续工作。随着相关施行令和委员会组织的制定,《高放射性废物特别法》将于本月26日起顺利实施,这标志着朝着通过科学民主程序确保高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目标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