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skie Elektrownie Jądrowe公司已依据《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规定的义务,正式向欧盟委员会通报了涉及波兰首座核电站的投资项目。
波美拉尼亚工厂的未来景象(图片来源:PEJ)
根据《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欧盟成员国核项目申报属法律要求,旨在让欧盟委员会评估项目是否符合条约目标,包括安全、可持续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通知程序结果即欧盟委员会对该项目的意见,这是获得国家原子能机构(PAA)主席颁发建设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波兰政府战略能源基础设施全权代表沃伊切赫·沃罗赫纳称,投资者依据条约申报项目,是波兰首座核电站交付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波兰确保未来几十年拥有安全稳定能源的决心。波兰电力公司(PEJ)管理委员会主席马雷克·沃什奇克表示,根据条约第41条申报是投资项目准备的关键阶段,体现了按欧盟最高标准交付项目的承诺,确认了项目交付进展及对未来活动的积极态度。
需明确的是,投资者根据条约对投资项目进行通知,与国家主动实施项目的国家援助通知程序是不同过程。2024年12月,欧盟委员会启动调查,评估波兰首座核电站的公共支持计划是否符合欧盟国家援助规定,目前尚未批准。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欧盟委员会将依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07(3)(c)条分析该措施兼容性,该条款允许成员国在特定条件下支持某些经济活动发展,此类支持应保持必要性和适度性,且不得对贸易条件造成不利影响。
2022年11月,当时的波兰政府选定西屋电气AP1000反应堆技术,用于在波兰北部波美拉尼亚省乔切沃市的卢比亚托沃 - 科帕利诺核电站建设。2023年9月,西屋电气与PEJ(波兰国库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签署为期18个月的工程服务合同,西屋电气和贝克特尔公司将据此最终确定一座包含三座AP1000反应堆的核电站现场特定设计。波兰首座AP1000反应堆目标于2033年投入商业运营,项目总投资成本预计约1920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9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