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国核电在北京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以下简称《原子能法》)解读专题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两个结合”“六个坚持”为遵循,从核保障、核安全、核安保“3S”视角,系统梳理法律承接的国际核条约义务,全面解读“七项制度、三项规划、四项财务政策”等核心内容,为参训人员精准把握法律要义提供了有力指导。中国核电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张国华作专题授课。

培训强调:
《原子能法》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核工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成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核能领域的生动实践,对于促进中国核能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长远指导意义。
培训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原子能法》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把法律要求贯穿核电机组运行、经营管理全过程。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原子能法》实施与世界一流法治企业建设统筹融合。
三要主动担当作为,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强化法业融合,让法治成为公司改革发展的坚实支撑,助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核能企业。
中国核电本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相关领域业务骨干共计 200 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