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华东监督站报告了风险指引型监督程序编制情况,介绍了程序编制过程中的意见征集情况。参会各方围绕基准检查、补充核查、性能/风险评价、监管响应、监督执法及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程序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为完善监督程序建言献策。
会议指出,推动建立并实施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体系对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促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高水平核安全和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具有深远意义。在各责任单位和参研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形成的风险指引型监督程序符合《“十四五”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工作试点实施计划》要求。“十五五”期间,各相关单位要精准谋划、扎实推进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深化风险指引型监管工具使用,共同提高风险指引型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