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原子能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打造世界一流核能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原子能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涉核领域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原子能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原子能法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观念,对统筹原子能事业发展与安全,促进核能及核技术综合应用健康发展,展示和维护我国负责任核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我国核工业、核电产业法治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更与能源安全、科技自立自强、绿色低碳发展等国家战略高度契合,为破解核能事业发展难题,释放产业发展活力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从核电发展历程看,我国已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部分“领跑”的跨越。截至2025年10月,我国在运核电机组59台,总装机容量为6248万千瓦;核准在建机组53台、装机容量达6293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超1.25亿千瓦,核电成为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重要支柱。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本次写入原子能法是通过法定程序让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生动体现。中国核电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扩大核电装机规模,推动核电向多场景、多用途延伸,这与原子能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导向一脉相承。中国核电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原子能法,并以原子能法为遵循,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战略,深度契合国家“双碳”目标与能源结构优化导向,紧密围绕核能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十五五”规划要求与实践路径,锚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核能企业”目标,持续推动核能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核心支撑。

二、认真把握原子能法的核心要义,引领核能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一)把握“战略意义”,锚定能源安全核心定位
原子能法以法治为出发点统领我国原子能事业发展全局,其“保障核事业安全有序发展”的立法宗旨,与国家“筑牢能源安全屏障”的要求高度一致。核工业作为战略性高科技产业,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石。中国核电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重点保障核设施安全运行和核电项目安全建设,确保核能在能源结构转型中发挥“压舱石”作用,推进能源强国建设。
(二)把握“发展愿景”,契合高质量发展导向
原子能法系统构建了原子能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框架,填补了原子能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空白,为核能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面、可靠的法治路径,标志着我国原子能事业进入“依法治核、依法兴核”的新阶段。中国核电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以底线思维与系统观念统筹发展,通过法治思维规范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流程,确保“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的要求落地,推动核电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核能高质量发展。
(三)把握“安全原则”,夯实核电安全基石
原子能法明确发展原子能事业必须遵循安全的方针,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这也是我们发展核电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核电装机将持续增长,新堆型、新项目增多,安全风险防控难度加大。中国核电时刻牢记“安全是核工业的生命线”,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完善覆盖“设计—建设—运营—退役”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核应急能力建设,坚守生态环境底线,厚植安全文化,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四)把握“创新驱动”,响应科技自立自强要求
原子能法明确原子能事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加强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规范和促进核反应堆应用和核技术应用,并推动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这与中国核电积极贯彻科技强国战略、助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相关部署深度契合。中国核电始终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强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激发创新潜能和活力,开拓核能新兴领域,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通过持续创新推动核能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核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五)把握“社会价值”,践行绿色低碳与民生导向
原子能法明确原子能事业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这与党和政府为民造福的宗旨高度统一。核能作为零碳能源,不仅能保障电力供应,其多用途利用(同位素、供热、供汽、海水淡化、制氢等)可直接服务民生。作为央企下属成员单位,中国核电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合法合规意识,确保核能及相关产业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保障国家利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践行原子能法的强国目标,谱写世界一流核能企业新篇章
中国核电深刻认识原子能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原子能事业法治化发展正确方向,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依法合规推动核能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世界一流核能企业。
(一)坚持党的领导。中国核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核工业和中核集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促进核能及相关产业发展,探索实践形成创新成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安全发展。中国核电积极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核安全责任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建立高标准的生产管理体系,强化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持续优化一体化经验反馈机制。在核电建设和运营中,认真履行核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核安全、核应急及安全管控要求,总结提炼形成实践成果,努力提升核安全管理水平。
(三)坚持创新发展。中国核电协同推进新堆型等重大项目研发,积极开展国产化自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核电厂延寿研究、数智化等新技术应用及赋能,持续提升核电机组维修技术及设备可靠性管理能力。不断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拓展核能多用途综合利用,以第四代核电技术为引领,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打造国际领先的创新体系。
(四)推动核能“走出去”。中国核电坚持国际化发展,加强国际化市场开发和经营能力,推动核能工程和技术服务“走出去”,努力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树立国际品牌,积极参与全球核能治理和议题引领,为构建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关系贡献中核力量。
(五)坚守社会责任。中国核电秉承央企使命,彰显央企担当,源源不断提供安全、稳定、清洁能源,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深入推进合规发展、绿色低碳发展,以法治之舵驭经济发展之舟,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核能科普和社会公益,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和疑虑,持续提升公众对核能的认知与支持,为核能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中国核电将以贯彻实施原子能法为契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中核集团战略部署,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持续打造核电卓越运行业绩,坚定推动核电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在法治化轨道上加快打造世界一流核能企业,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贡献中国核电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