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在与乌核安全委员会主席拉斐科夫的双边会谈中,以我国核安全领域重要法律法规为脉络,系统回顾国家核安全局成立四十余年来逐步完善监管法规框架和组织机构的历程,结合“年度监管对话会”“核安全季度形势分析会”“驻场监督月度重要信息直报”等实例介绍我国监管创新实践,并展望我国在“十五五”期间加快建设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的有关规划。拉斐科夫主席介绍了乌核电发展计划及核安全监管现状,希望与国家核安全局在法规体系、人员培训以及监管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会谈期间,双方共同签署了核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

乌核安全委员会代表团随后参访我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双方就核安全审评、能力建设等议题进行交流。拉斐科夫主席赞赏中心与有关国家技术支持机构合作形成的成熟模式及成功经验,现场指定乌方联系人与中心进行对接。在参访历程馆、核安全软件共享中心及应急指挥大厅期间,乌方详细询问核安全监管审评要点,表示相关交流活动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中国核安全监管实践,巩固后续合作基础。
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国际司及核安全中心负责同志参加有关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