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学技术部于2026年5月29日发布第2607/QD-BKHCN号决定,对辐射和核安全领域的行政程序进行新的颁布、修订、补充和废止。
根据该决定,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布并实施五项新的行政程序,涉及辐射作业许可证和原子能应用支持服务登记证书的续期、修改和补充,体现了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部分下放权力的原则。同时,为确保符合该领域新法规和管理要求,对7项中央级行政程序和13项省级行政程序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此外,决定还废除了一项行政程序,即颁发与移动放射源的使用和运输相关的辐射工作许可证的程序。
第2607/QD-BKHCN号决定自2026年4月29日政府第20/2026/NQ-CP号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