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随着核医学、分子影像学和药学等各学科的发展,我国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的研发日趋活跃。与一般治疗药物相比,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具有特殊性,但目前国内缺乏针对此类药物非临床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为推动和规范我国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的研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了《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9月23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部。协会将汇总作为行业意见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请给予支持。
联系人:吴丽丽
联系电话:010-6852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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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9
附件:
1. 《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2. 《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3. 《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4. 关于征求《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行业意见的通知.pdf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2020年9月10日